2012年11月15日,我校召開了2011-2012學年社會捐助獎學金評審會,評審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寧缺勿濫、擇優選拔”的原則下展開,各位評委對各學院推薦的社會捐助獎學金候選人進行嚴格、認真的評審,對于研究生候選人申報材料發表論文的質量、參與科研項目的程度;本科生的學習成績、優良率、經濟困難學生的家庭收入等問題進行了廣泛的交流、評議,最后各位評委進行無記名投票確定獎學金候選者。
最終,評委對獲獎學生無異議,現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2011年11月15日——11月21日,五個工作日。
個人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對公示人員的有關情況進行反映,也可以直接到辦公室(主樓340或良鄉A102)當面反映情況。
對反映意見的要求
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真實姓名、所在單位和聯系方式。
②、反映問題要求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③、對無實質內容的匿名信和來電、來訪一般不做調查;對雖未署名但反映問題線索清楚、有據可查的,要進行核實。
④、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對故意捏造事實誣陷他人的,一經查實,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附:社會捐助獎學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