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教財[2019]9號)、《偉德國際1946bv官網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試行)》(研函〔2021〕079號)、《關于評定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通知》(研函〔2021〕081號)等文件精神,現將學院2020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獎范圍
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基本學制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均有資格申請。我校與其他科研院所聯合培養的雙學籍研究生也可申請。超出學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備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格。
二、獎學金名額和獎勵標準
碩士生每人獎勵2萬元,博士生每人獎勵3萬元。
三、申請條件
1、基本申請條件: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學習成績優異,創新成果顯著,科研能力強,發展潛力突出。
2、參評研究生創新成果原則上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國內外高水平學術刊物上正式發表論文(含作品)或出版專著;
2)以第一發明人獲國內外授權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一項,或申請并受理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兩項;
3)獲國際、全國高水平學科或科技創新競賽一等獎及以上獎勵,且排名前三;
4)獲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獎勵(有證書);
5)參與編制并獲批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含國軍標)(有本人信息);
6)在“三報一刊”上公開發表作品或參與撰寫的研究報告、政策專報獲上級部門批示或采納;
7)其他作出特殊貢獻或取得突出社會、經濟效益。
3、研究生在學制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內可多次申請和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但獲獎成果不可重復申報使用。
4、研究生出現以下任一情況,不具備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1)參評上一學年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者;
2)參評上一學年課程考試或開題、中期考核等必修環節考核有一門及以上不通過者;
3)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者;
4)參評學年研究生學籍狀態處于休學、保留學籍者;
5)超出基本學制年限和當年畢業的研究生。
四、補充說明
1、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及評定工作將使用北理云《研究生獎學金申報系統》。參評2021年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信息取自【個人數據】模塊,鼠標移到相應項可以看到數據來源。申請者需要先在【個人數據】模塊補充完善個人信息和相關論文、獲獎等成果后,再開始獎學金申報。在填寫過程中,可以移除申請表中不用于本次申報的論文、獲獎等。參評成果以系統中填報的有效成果為準。申請者需登錄北理云《研究生獎學金申報系統》進行信息確認及成果申報,未在系統中提交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的研究生,各單位將不受理其申請。
2、用于申請獎學金的各項成果需以“偉德國際1946bv官網”為第一署名單位,各項成果產出和表彰的計算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前獲得,包括已正式發表的論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線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頁號的論文)、出版的論著、授權或受理發明專利、高水平創新競賽獲獎或表彰等。已獲得過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并再次申請者,同一成果和支撐材料不得重復使用,一經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參評資格。
3、第一作者為研究生導師、第二作者為研究生本人的論文或發明專利等,可視同研究生為第一作者;單篇論文按共同第一作者人數均分權重;研究生為通訊作者的論文不能視同第一作者。
五、申請及評審時間節點
9月13日~9月20日:公布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發布學院獎學金評定通知。
9月13日9:00-9月20日12:00:自愿申報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使用統一身份認證登錄北理云(online.bit.edu.cn),點擊“研究生獎學金申報”(使用方法詳見附件4),按系統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在9月20日12:00之前在系統中確認提交(僅保存無效),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由導師簽署推薦意見后向所在單位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審批表》及相關支撐材料。
9月21日~26日:學院組織評審,并完成評審結果院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10月12日前:學院上報評定結果。
10月13日起:學校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組織開展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審核和差額評選,確定獲獎名單,完成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并將最終結果在全校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10月底前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及相關材料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審批。
附件:
1、財政部、教育部《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教財[2019]19號);
2、《偉德國際1946bv官網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實施細則(試行)》(研函〔2021〕079號);
3、北理云《研究生獎學金申報系統》使用方法;
4、各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結果推薦表;
5、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推薦學生匯總表;
6、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推薦學生匯總表。
管理與經濟學院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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