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07〕8號文件)文件精神和學校整體工作安排,我校繼續開展2010-201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
因學生即將放暑假,2010級學生軍訓及學校70周年校慶有關時間安排尚未最終確定,現將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申請材料準備工作通知如下,具體評定工作下學期開學后另行通知。
一、認定范圍
家庭經濟困難,需要資助并主動向學校遞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的本科2007-2009級(含2006級體優班)學生。
二、認定材料準備
認定所需材料依據2009-2010學年是否已申請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而有所不同。
1、初次認定(2009-2010學年未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初次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需如實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附件1)1份,并持該表到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加蓋公章,連同《偉德國際1946bv官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2)1份開學后一同提交所在學院。
2、二次認定(2009-2010學年已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009-2010學年已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今年如繼續申請認定,則需填寫《偉德國際1946bv官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二次認定申請表》(附件3)。如上一學年內家庭經濟狀況未發生大的變故,則維持原認定等級不變;如需對認定等級進行變更,則需提交《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并由學生和輔導員分別予以說明。
三、時間安排
請各位相關同學將材料9月10日之前上交到輔導員處。
學生工作處將于下學期開學后發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具體安排。
二O一O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