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教財[2019]9號)、《偉德國際1946bv官網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試行)》(第92號令)、《關于評定2019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通知》(研函〔2019〕107號)等文件精神,現就2019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評定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獎范圍
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學制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均有資格申請。我校與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養機構之間聯合培養的研究生也可申請。超出基本學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備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格。
二、獎學金名額和獎勵標準
碩士生每人獎勵2萬元,博士生每人獎勵3萬元。
三、申請條件
1、基本申請條件: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和學術成果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2、參評研究生學術成果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研究生以第一作者發表本學科頂級或重要期刊論文,層次劃分以《偉德國際1946bv官網關于博士學位申請者發表學術論文的規定》(校學位[2016]16號)為準;
(2)專業學位研究生以本人為第一申請人獲得國家授權發明專利或受理發明專利2項;
(3)研究生獲高水平國際、國家級創新競賽一等獎(排名前三)、二等獎(排名前二)或三等獎(排名第一)獎勵;
(4)研究生獲國家科技成果獎或省部級成果獎(有證書);
(5)作出特殊貢獻或取得突出經濟效益,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榮譽。
3、研究生在學制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內可多次申請和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但獲獎成果不可重復申報使用。
4、研究生出現以下任一情況,不具備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1)參評上學年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者;
(2)參評上學年課程考試或開題、中期考核等必修環節考核有一門及以上不通過者;
(3)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者;
(4)參評學年研究生學籍狀態處于休學、保留學籍者;
(5)超出學制年限和當年畢業的研究生。
四、補充說明
(1)用于申請獎學金的各項成果需以“偉德國際1946bv官網”為第一署名單位,各項成果和表彰應于2019年8月31日前獲得,包括已正式發布的論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線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頁號的論文)、出版的論著、授權或受理發明專利、高水平創新競賽獲獎或表彰等;
(2)用于申請獎學金的各項成果和表彰應為學生在校期間的獲得的,已用于獲評過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材料,不得在本次評選中再次使用。一經查出,取消學生本次及以后的參評資格;
(3)第一作者為研究生導師、第二作者為研究生本人的論文,可視同研究生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論文,可視為1/N篇論文(N為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人數);研究生為通訊作者的論文不能視同第一作者;
(4)參評2019年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基本信息及各項成果數據均取自《研究生成果采集系統》,申請者需登錄該系統進行信息確認及成果申報。參評成果以系統中填報的有效成果為準。未在系統中提交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的研究生,學院將不受理其申請。
五、申請及評審時間節點
9月11日~9月18日: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公布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發布學院獎學金評定通知。自愿申報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可在9月11日-18日期間登錄《研究生成果采集系統》,按系統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在9月18日12:00之前在系統中確認提交,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由導師簽署推薦意見后向所在學院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審批表》及相關支撐材料,包括《國家獎學金推薦學生匯總表》(博士附件4、碩士附件5)及相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請附期刊首頁、目錄頁、論文首頁,檢索論文請出具檢索證明,以及影響因子證明)。
請務必于9月20日前將紙質材料送至主樓336,電子版以“學號+姓名”形式打包分別發送至以下郵箱:
博士研究生:maruyi@bit.edu.cn
碩士研究生:weihe@bit.edu.cn
9月20日~10月10日:學院組織評審,并完成評審結果院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10月10日前,學院上報評定結果。
10月11日起,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組織開展獎學金復審和差額評審,并將最終結果在全校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獎學金評審材料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審批。
管理與經濟學院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