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為切實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07〕8號文件)文件精神和學校整體工作安排,我校繼續開展2012-2013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現將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申請材料準備工作通知如下,具體評定工作下學期開學后另行通知。
一、認定范圍
家庭經濟困難,需要資助并主動向學校遞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的本科2009-2011級(含2008級體優班)學生。
二、認定材料準備
認定所需材料依據2011-2012學年是否已申請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而有所不同。
1、初次認定(2011-2012學年未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初次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需如實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附件1)1份,并持該表到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加蓋公章,連同《偉德國際1946bv官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2)1份開學后一同提交所在學院。
2、二次認定(2011-2012學年已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011-2012學年已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今年如繼續申請認定,則需填寫《偉德國際1946bv官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二次認定申請表》(附件3)。如上一學年內家庭經濟狀況未發生大的變故,則維持原認定等級不變;如需對認定等級進行變更,則需提交《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并由學生和輔導員分別予以說明。
三、時間安排
二次認定的同學請于6月15日之前把《偉德國際1946bv官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二次認定申請表》交至輔導員老師處,初次認定的同學按要求于9月5日前提交相關材料。
請各學院根據本學院工作實際安排申請材料收集時間,建議在9月7日之前完成。
聯系人:張瑞,聯系電話:68913426
管理與經濟學院
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