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補辦 CET(紙筆考試)成績證明的方法
自2014年起,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不再受理申請補辦 CET(紙筆考試)成績證明,辦理方式調整如下:
1. 請考生登錄教育部考試中心綜合查詢網(http://chaxun.neea.edu.cn)進行網上辦理,該網站將于3月17日開通此項服務。
2. 該申請僅限于2005年(含2005年)以后的考試。
二、 申請補辦 CET(網考)成績證明的方法
補辦 CET(網考)成績證明的申請仍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受理。辦理方式如下:
1. 申請材料: 提供 1)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需加蓋公章),證明需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準考證號等內容;2)身份證復印件。
2. 受理時間:每年3月1日至7月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時間不予辦理。
3.申請方式: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4. 特別提示:為確保考生能及時收到成績證明,請務必隨函附寄如下圖所要求的回函掛號件信封。信封上務必貼足郵資(上海:3.8元;上海以外地區:4.2元);務必填妥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郵編。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回函掛號件信封的申請不予辦理。